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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更新时间:2017/7/19 0:00:00访问量:(0

按照事业发展需要,为优化我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年龄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以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涉及到的直属事业单位有省测绘工程院、省遥感测绘院、省地图院、省测绘资料档案馆、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后勤服务中心,其中省测绘工程院、省遥感测绘院、省地图院、省测绘资料档案馆为财政差供补贴事业单位,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后勤服务中心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省测绘工程院主要从事全省基础测绘的外业工作,包括国家三、四等平面与高程控制测量,GPS等级控制测量,1/万、1/2.5万、1/5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地籍测绘,行政境界测量等,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省遥感测绘院主要负责全省基础地形图航测、遥感测绘的内外业工作等,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省地图院主要负责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编制和从事各种比例尺及类型的地图设计、编辑、编绘、清绘、制印等,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省测绘资料档案馆主要承担全省各类地形图、航空遥感及测绘资料和测绘科技档案的接收、汇交、编目、信息交流、整理、统计、保管、检索与提供等任务,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后勤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局机关有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二、公开招聘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局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人事教育处、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纪检监察室、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教育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有吃苦耐劳精神,有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

5.具备适应测绘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7.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五年内不得应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及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由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实施。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和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www.hnchj.com)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 7 月 18 日至 8 月 06 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初审在各招聘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将报名资料汇总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处审定和备案。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

2.报名地点与方式:应聘人员直接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见附件2)。

3. 报名提交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书和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工作经历、人事代理情况说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个人自荐材料(能反映学习经历、综合素质和工作情况,400字以内),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3)。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公布。笔试结束7天内,考试成绩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3:1的岗位,岗位予以核销或取消。

准考证:由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统一监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当天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各专业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时可进行面试加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公布。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我局组织考察。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测评等方式进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和成绩,经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创造公平竞争、择优选人的环境,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密切协作,严格程序,严守纪律,坚持标准,秉公评判,不徇私情,严禁舞弊行为。

2.应聘人员应服从组织领导,严格遵守考试时间,遵守考试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参加考试。迟到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违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3.招聘工作由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咨询电话:0371—65919358、65919339

监督电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纪检监察室:0371—65919355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0371—69690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