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及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主要为管城回族区外国语学校、管城回族区回民中学及郑州市二十九中学招聘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1、初中教师90名:数学18名、语文19名、英语20名、物理7名、化学5名、地理5名、政治6名、历史4名、生物4名、体育2名。
2、高中教师10名:数学2名、英语1名、地理2名、体育2名、美术2名、俄语1人。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本次招聘面向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河南师范大学及“双一流”院校2018年毕业生,且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免费师范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为1988年1月1日后生)。
5、在校期间所有学科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6、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科目和报考专业一致,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需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一)不得报考的情况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周期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范围为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河南师范大学及“双一流”院校,因为报名周期较长,具体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地点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三天在以上部分院校校园网发布。
(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1份、《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如果报名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报名注意事项。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管城回族区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方法
考核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根据报考岗位进行试讲课,答辩为结构化面试。考核在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高校现场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宣布并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全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人事及编制审批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环节信息均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管城回族区教体局:0371-66339154、0371-61315609